为进一步充实公安队伍力量,推动全县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瓜州县公安局依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瓜州县公安局拟招聘治安防控类警务辅助人员15名,限男性。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疏导交通、应急处置、维护治安秩序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及转业士官的学历放宽至中专、高中及以上);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4月至2008年4月期间出生);
8.品行良好、身心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及明显疤痕,身高1.70米及以上,实际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或低于标准体重15%,单侧矫正视力4.8及以上;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优先招聘,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被国家机关、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8.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违反《国家信访条例》,就同一信访事项多次闹访缠诉或越级,曾被信访部门告诫或被公安机关处罚的;
10.曾在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主动辞职未满5年的(因瞒报、谎报辅警工作经历被聘用的,一经核实,按辞退处理);
1.资格审查。考虑到招聘职位的特殊性,在报名前对拟报考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为:考生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其他必备条件;对拟报考人员五官、体型、身高、视力、听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初步测试。其中,资格初审内容有一项不达标者将现场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联系方式:如需进一步咨询招聘相关事宜,可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添加好友。添加时请备注 “辅警招聘咨询 + 本人姓名”。咨询时段为工作日 8:30-12:00、15:00-18:30。
(3)瓜州县户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在瓜州有固定住所并长期居住的报名人员,需提供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
(4)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学位证)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取消报名资格(含军队院校)。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进行笔试,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规、警纪警规,公文写作,时事政治。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笔试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笔试。
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及地点:请考生通过微信关注“瓜州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考试相关信息。与本次招考相关信息,均以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为准。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3.体能测试分别测试以下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1分钟俯卧撑(25周岁以上)或引体向上(25周岁及以下)。测评中,1分钟引体向上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跑只测评1次。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参加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且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可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县公安局会同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考察。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审办法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发布招考公告的“瓜州县公安局” 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建立后备补录人员库,名额20人(从参加笔试、面试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后备期1年。1年内因放弃、离职、除名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程序补录聘用。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实行月薪制,试用期月工资2750元(不含五险一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化动态管理。试用期满前10天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实习期满后月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值班补贴五部分构成,单位负责缴纳“五险一金”,月工资总额不低于5018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精神,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化管理,对新录用辅警实行6个月的实习期,实习期内称见习辅警,实习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实习期满后月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层级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值班补贴六部分构成,单位负责缴纳“五险一金”,层级评定后月工资总额不低于5218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其中层级工资根据评定后的层级标准发放,绩效工资与平时考核结果挂钩,具体按照《酒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瓜州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并依据工作人员单位地域条件和岗位划分不同类别标准,核算后发放。在岗工作期间享受带薪休假、婚假、产假等休息休假权利和被装配发、健康体检、教育培训等基本保障。
本次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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